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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律师】
山东泺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律师
【案情简介】
勇某等九人因张某、姜某二人长期拖欠城建华庭项目农民工工资,因张、姜二人一直推诿支付工资义务,勇某等九人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了三年之久。2020年初,勇某等人因不知如何维权,集体前往高区建管处反映拖欠工资的情况,情绪较为激动,高区建管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落实清楚了涉案农民工工资实际施工建设单位(有资质建筑公司名称)及包工头张某、姜某等人具体身份情况。告知勇某等人应通过正常法律诉讼途径维权。勇某等九人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递交申请,请求法律援助,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调查了解勇某等九人情况后,认为勇某等九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赵天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赵天宇律师接受指派后,马上与勇某等九人进行对接,了解到勇某等人手中的考勤工资表和建管处调查所做录像两份证据可以支持勇某等人主张劳务费的诉讼请求。立即在接受指派当天拟写好起诉状,并在山东省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立案。高区法院很快组织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发包方向法庭出具了已向包工头张某结算工人工资的结算单,证实其已履行了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的义务。虽然张、姜二人仍推诿付款义务应由谁承担,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支付工人工资,应由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及违法分包的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结果】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勇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张、姜二人及建筑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庭审各方均未提出上诉,现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启示与总结】
农民工工资事关农民工工作、生活和发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和政府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农民工作为维权弱势群体,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证明工资情况证据较少等问题,但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会极大影响社会稳定性。因此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机制,虽然本案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发生时该条例并未施行,无法适用该条例,但从整个案件各个政府、司法部门协调配合可以看出,政府机关及法院都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给予不知如何维权的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起到了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将法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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